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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大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上丰盛世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丰盛世”)持有公司股份
                 22,324,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56%;董事、副总经理丰其云
                 持有公司股份 14,099,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1%;董事、副
                 总经理陆均林持有公司股份 2,3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8%;
                 财务总监许兆敏持有公司股份 3,23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要,上述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数合计不超过 9,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43%。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 波 上 丰 盛 世 投 5% 以 上 非 第       22,324,750       5.56% IPO 前取得:22,324,750
                                                1
资合伙企业(有限 一大股东                                                  股
合伙)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4,099,750
丰其云                高级管理人        14,099,750                 3.51%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349,900
陆均林                高级管理人         2,349,900                 0.58%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3,233,200
许兆敏                高级管理人         3,233,200                 0.78%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宁波上丰盛世投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5/25     按市场     IPO 前 持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资合伙企业(有   5,500,000   1.3689%                          ~            价格       有的股份    金需求
                                        不    超    过   :
限合伙)         股                                           2020/11/20

                                        5,5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5,500,000 股



                                                2
丰其云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5/25    按市场   IPO 前 持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3,000,000    0.7467%                        ~           价格     有的股份    金需要
                                       不   超   过   :
               股                                          2020/11/20

                                       3,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3,000,000 股

陆均林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5/25    按市场   IPO 前 持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580,000 股   0.1444%                        ~           价格     有的股份    金需要
                                       不超过:580,000
                                                           2020/11/2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580,000

                                       股

许兆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5/25    按市场   IPO 前 持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
               700,000 股   0.1743%                        ~           价格     有的股份    金需要
                                       不超过:700,000
                                                           2020/11/2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700,000

                                       股


     注: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通过
     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3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上丰盛世在公司首发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本方作为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
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方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
(3)本方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丰其云、陆均林、许兆敏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4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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