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丰实 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2 元,共计募集资 金 539,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74,515,489.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63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42,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16,858,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闲置原因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核准文号 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 1 78,327.00 38,059.02 甬发改备[2015]62号 园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73.00 5,423.00 余发改备[2015]118号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4,970.00 3,970.00 余发改备[2015]119号 合 计 89,470.00 47,452.02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38,669.70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松阳 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其中:“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 35,233.94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 3,435.76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1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 76,448.35 63,000.00 合计 76,448.35 63,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超过 10,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 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 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 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 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 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58,599,356.09 5,181,698,613.91 负债总额 2,836,926,993.86 2,791,253,672.66 净资产 2,321,672,362.23 2,390,444,941.25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209,427,645.04 -151,667,636.38 注: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 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六、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大丰实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