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2020 年度,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
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
了各项任务,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五个
议案,议案如下:《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审议<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审议<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首发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大丰数艺科技产业
化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2020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
互动关系,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下一年度工作的展望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在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以股东利
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
投资结构,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