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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6-03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丰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6.64 元

     “大丰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16.49 元
     “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1 年 6 月 10 日
     “大丰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9 日(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1 年 6 月 10 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
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大丰转债存
续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
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大丰实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

    2019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6月14日起由
16.88元/股调整为16.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

                                    1
告编号:2019-043)。
    2020年6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由
16.76元/股调整为16.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0)。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1.5 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

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4)。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

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转债”在本
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
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转股价格相应调
整。
    综上,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大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
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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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转股价格 P1=P0-D。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16.64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5元/股。
   因此,本次调整后转股价 P1=P0-D=16.64-0.15=16.49元/股,调整价格自

2021年6月10日(除息日)起生效。
   大丰转债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9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
转股,2021年6月10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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