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5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14,2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19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 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 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0.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9,75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515,489.1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7]3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 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78,327.00 3,626.90 3,626.90 2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4,970.00 584.07 584.07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73.00 5,423.00 2,766.64 4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 58,234.05 38,669.70 25,100.00 合计 48,303.67 32,077.61 注: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将“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669.70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详见公司公告(2018-030)。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为 630,0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398,11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7,601,886.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3275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 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 76,448.35 61,685.80 26,470.0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19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 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益率 额(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 上海浦东发 多多公司稳利 展银行股份 银行理 21JG6419期(3个月网 14,200 1.40%-3.40% 50.80-123.38 有限公司余 财产品 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 姚支行 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 92天 动收益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如下: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购买了 14,200 万元的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19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419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 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成立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 (4)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 (5)产品期限:92 天 (6)产品挂钩指标: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 价格 (7)产品观察日:2022 年 1 月 6 日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本产品保底利率 1.40%,浮动利率为 0%或 1.80% 或 2.00%。期初价格:2021 年 10 月 12 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 北京时间 10 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观察价格:产品观察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 14 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如观察价格小于“期 初价格×94.30%”,浮动利率为 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94.30%” 且小于“期初价格×102.30%”,浮动利率为 1.8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 于“期初价格×102.30%”,浮动利率为 2.00%(年化)。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10)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 100%安全及保底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 益。 (11)产品费用: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销售及结算相关的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浦发银行自行支付,不列入本产品费用; (12)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 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 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14,200 万 元,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 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 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158,599,356.09 5,478,732,605.41 负债总额 2,836,926,993.86 3,044,655,304.87 净资产 2,321,672,362.23 2,434,077,300.5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209,427,645.04 -113,913,654.69 注: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5.57%,货币资金余额为 64, 417.67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 14,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22.0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5.83%, 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2.59%。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 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2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 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 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 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 过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据此, 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8.03 / 2 银行理财产品 2,800 2,800 7.12 / 3 银行理财产品 9,000 9,000 9.1 / 4 银行理财产品 2,100 2,100 18.5 / 5 银行理财产品 14,200 14,200 115.38 / 6 银行理财产品 6,500 6,500 52.81 / 7 银行理财产品 2,100 2,100 6.88 / 8 银行理财产品 14,200 14,200 84.50 / 9 银行理财产品 6,000 / / 6,000 10 银行理财产品 14,200 / / 14,200 合计 73,100 52,900 312.32 20,2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1,8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3.7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0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0,2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9,800 总理财额度 50,000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