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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截止授予日)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合。
    2、本次被授予权益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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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
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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