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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2021 年度,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
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
了各项任务,现将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六
个议案,议案如下:《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
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
互动关系,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下一年度工作的展望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在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以股东利
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
投资结构,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