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08-0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
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与此相关的文件,本次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