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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注销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已实施完成,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1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2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9,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74,515,489.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 号《验资报告》。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项目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资金用途
                                                                     文体创意及装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制造产业园项目
                                            307006277018010091479
                 余姚支行                                            (变更为松阳项
                                                                     目)
首次公开发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                            营销网络建设项
股票募集资金                                94060154740010826
                 支行                                                目
                                                                     信息化管理系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
                                            370172631758             建设项目(变更为
                 开发区支行
                                                                     松阳项目)



       三、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是浙江大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总投资额 5,423.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共投入使
用募集资金 5,851.35 万元,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存储金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94060154740010826                           0.00

合计                                                                                0.00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及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募     结余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扣除手续费后净
                           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资金金额
                                              额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4,230,000.00   4,283,475.05   58,513,475.05   0.00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
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注销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 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
成的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注销专项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
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该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