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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2-08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GAVIN
         JL FENG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
         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丰华、GAVIN JL FENG 的任一/多个主体。(以下简称“增
持主体”)。
     (二)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878,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3%。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持有     本次增持前持
号                                        本公司股份数量
                                                              股比例(%)
                                              (股)
1     丰华               实际控制人         95,884,600            23.4


                                      1
2     LOUISA W FENG        实际控制人        20,507,550            5.01
3     GAVIN JL FENG        实际控制人         9,243,150            2.26
4     JAMIN JM FENG        实际控制人         9,243,150            2.26

      合计                                  134,878,450           32.93
    (三)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拟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若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
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
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披露。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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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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