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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同时每 10 股送红
股 4 股(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
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化,
加大研发新产品投入的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
次,公司目前正在海外、山东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
金;再次,随着新产品门冬胰岛素的获批,公司计划在未来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推
广。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7,280,807.04 元,期末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4,743,655,331.39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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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401,1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00,55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7.1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含税)。截至 2020 年 7 月 1 日,
公司总股本 401,100,000 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561,540,000 股。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自 2019 年末至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业绩
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7,280,807.04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
利总额为 200,55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尤其是公
司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化,加大研发新产品投入的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
药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次,公司目前正在海外、山东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和
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再次,随着新产品门冬胰岛素的获批,公司计划
在未来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推广。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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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
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有效地兼顾了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
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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