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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8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李药业”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人事
变动引发了一系列媒体的关注,公司关注到相关报道后进行了认真核实,为了避
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现对相关报道提出的有关质疑,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说明
    该情况系三位高级管理人员—甘忠如先生、王大梅女士、宁军军先生职位优
化调整。甘忠如先生、王大梅女士、宁军军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甘忠如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大梅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宁军军先生仍
在公司财务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上述三位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后,并未离开公司,仍在公司任职,甘忠如先生
将更加专注于公司的战略布局。作为公司重组胰岛素类产品研发及生产的核心技
术人员,此次职务优化调整后,甘忠如先生和王大梅女士将更加专注于带领研发
团队全身心投入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宁军军先生仍然负责公司财
务部门的管理工作,工作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
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关于辞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1-
    甘忠如先生直接持股 31.54%,通过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旭特宏达”)间接控制 8.46%,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的 40.00%。王大梅女士通
过旭特宏达间接持股份额约 0.41%,宁军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
自甘李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
旭特宏达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自甘李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甘忠如先生和王大梅女士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
同样需要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限制。
    (三)关于高管团队建设理念的说明
    公司内部对于人事任免有一套完整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本次新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内部对于人才培养、人
才选拔的战略性考虑。
    医药上市公司高管年轻化正在成为一种趋势,是企业在战略升级过程中的必
然选择。甘李药业本着“国际化”的理念,着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富有活力、
有效配置、能打硬仗的管理层,本次的高级管理团队符合公司长期以来的人才战
略和国际化发展目标。
    三、其他提示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态的发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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