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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孙彦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男,1961 年出生,博士,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
  曾任日本综研化学株式会社研究员,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高等学
  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二等奖、YAYABEC Award(亚洲青年生化工程
  师学会奖),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天津市劳动模范。1993
  年至今,任天津大学教授;2015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艳青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女,1985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
  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2008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金华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担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钧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男,1968 年出生,博士,毕业于中国医学科学
院。1998 年至 2000 年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 年
至 2001 年在法国科学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 年至今,任北京化工大
学教授;2019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们和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
职;

     2、我们和我们的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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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
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3、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在
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综上,我们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细则》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
  大会。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我们仔细
  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共发表独立意见 5 次,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作用。我
  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
  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提高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孙彦            11         11          0            0            否
     何艳青            11         11          0            0            否
     郑国钧            11         11          0            0            否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在对公司财务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我们和公司高管
  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
  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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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都凯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王斌、邢程、苑字飞、Lawrence Allan Hill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孙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无异议。

       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
  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
  连续 5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于独立性考虑,公司决定更换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0 年报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
  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情形,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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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同时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含税)。该方
  案已于 2020 年 8 月实施完毕。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
  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
  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和股东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职责,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
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修订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控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开展。我们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
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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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权,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和维
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艳青、郑国钧、孙彦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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