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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
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忠如先生主持。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关联董事都凯、宋维强、尹磊、焦娇、陈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
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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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都凯、宋维强、尹磊、焦娇、陈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
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1、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等;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2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本激励计划
的实施等;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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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都凯、宋维强、尹磊、焦娇、陈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
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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