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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10-2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维护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
益等权利,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以及《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目的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
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原则如下: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3、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三、未来三年(2022-2024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下,公司分配年度
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实施现金股利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

       (三)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比例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
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
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具体利润分配方
案时,应明确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适用标准及其依据。

       (五)股票股利的发放条件
   公司在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根据公司的股本规模、
                                                                     2
股票价格等情况,发放股票股利。公司不得单独发放股票股利。中期分红不采取
发放股票股利的形式。


    四、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五、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经独立董
事过半数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
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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