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82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附件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1 验资事项说明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验 资 报 告 大华验字[2022] 000822 号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 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 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1,54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61,54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拟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共计 163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 4,97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第1页 大华验字[2022]000822 号验资报告 格为每股人民币 17.35 元。鉴于贵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 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54,800 股,贵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45 人,激励数量由 4,970,000 股调整为 4,115,200 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为授予日,以每股人民币 17.35 元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15,200 股限制性股票。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除 1 名激励对象部分 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贵公司已收到 145 名激励对象以 货币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71,364,02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113,2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7,250,82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1,54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61,540,000.00 元,包括: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234813_A01 号验资报告的股本为人 民币 40,110,000.00 元;2020 年 7 月 23 日,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含税),本次分配后,贵公司的股本增加人民币 160,44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 第2页 大华验字[2022]000822 号验资报告 资本为人民币 565,653,2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65,653,200.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 行限制性股票申请备案及登记手续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 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范鹏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谭志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3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9 日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认缴新增注册 股东名称 合计 资本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其中:货币出资 占新增注册 金额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金额 资本比例 都凯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宋维强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陈伟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焦娇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尹磊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孙程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苑字飞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邢程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邹蓉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2.917% 120,000.00 2.917% 核心技术(业务)骨 3,033,200.00 3,033,200.00 3,033,200.00 3,033,200.00 73.743% 3,033,200.00 73.743% 干(136 人) 合计 4,113,200.00 4,113,200.00 4,113,200.00 4,113,200.00 100.00% 4,113,200.00 100.00%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第1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总额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5,767,157.00 47.33% 269,880,357.00 47.71% 265,767,157.00 47.33% 4,113,200.00 269,880,357.00 47.7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5,772,843.00 52.67% 295,772,843.00 52.29% 295,772,843.00 52.67% 295,772,843.00 52.29% 合计 561,540,000.00 100.00% 565,653,200.00 100.00% 561,540,000.00 100.00% 4,113,200.00 565,653,200.00 100.00% 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1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9 日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为北京甘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17 日,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由甘忠如、甘一 如和甘喜茹共同出资设立,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2382249M 的营业 执照。贵公司自成立后,股本及股权结构历经多次变更。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1,54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61,540,000.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拟向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 163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 4,970,000 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35 元。鉴于贵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 的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54,800 股,贵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45 人,激励数量由 4,970,000 股调整为 4,115,200 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为授 予日,以每股人民币 17.35 元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15,200 股限制性股票。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止,贵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开立的 账 号 为 636688992 的 账 户 已 收 到 上 述 145 名 激 励 对 象 缴 纳 的 资 金 总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71,364,02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113,2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 币 67,250,820.00 元。 验资事项说明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