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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精达: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3-16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12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设公司名称:宁波精微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
登记注册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出资 570 万元人民币;
    ●   过去 12 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任何关联交易;
    ●   过去 12 个月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林辉撑、颜微微、
代华强、曹金生投资 1,000 万元共同设立宁波精微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林辉撑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林辉撑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出资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
次出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林辉撑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林
辉撑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       名:林辉撑
    住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


    三、其他非关联方介绍
    1、颜微微,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郎官巷西弄 48 号。
    2、代华强,住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 56 号。
    3、曹金生,住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


    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精微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金山路 37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5 年。
    法定代表人:颜微微,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空调以及制冷配件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
围为准。
    新设公司最终需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注册。


    五、拟签订协议的主要条款
    1、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
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70                57%
    林辉撑                                  200                    20%
    颜微微                                  130                    13%
    代华强                                  80                     8%
    曹金生                                  20                     2%
    合计                                    1000                   100%


    2、出资方式: 各股东认缴的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进行新能源汽车空调以及制冷配件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
业务,对本公司微通道业务的拓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积极作用,进一步提
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七、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
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新公司设立后,公司应依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应风
险处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合法、高效、安全运作。
特此公告。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