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01
证券代码: 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15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03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工业园 C 区长阳路 191 号
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731,40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7,731,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47.16
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7.16
(四) 本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郑良才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郑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6,902,000 97.80 829,400 2.20 0 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适用)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与关 460,000 35.68 829,400 64.32 0 0.00
联人共同出
资设立公司
的关联交易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霞、张天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