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8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5-021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和证券相关工作,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过决议,聘任徐慧幸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
号:2015-022)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