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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精达: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公司 2017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 38.16%。
     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31,447,669.92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774,773.12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128,996,646.48 元,减去 2017 年实施的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
8,800,000.00 元后,本公司 2017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48,869,543.28 元。
    公司拟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00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
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80,000,000 股变更为 112,000,000 股。公司 2017 年度拟分

                                    1
配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8.16%。


    二、 相关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一
致认为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   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良才、郑功、徐俭芬及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 48,411,000 股公司首发限售股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60.53%。2017 年 11 月 25 日,上述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
波精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24),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不超过 7,240,000 股的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05%)。


    四、 风险提示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 2017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
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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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增加,预计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的 6 个月内,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首发限售股解禁的情况,涉及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良
才、郑功、徐俭芬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精微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48,411,000 股公司首发限售股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市
流通。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后的 6 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三)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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