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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精达: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兰田)2018-04-2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张兰田先生,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法律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上
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法律负责人。2005 年 10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开董事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议
张兰田     6          6          6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
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议、年报编制监督、年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等。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
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 2016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
公司高管人员积极履职。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公司选举各委员和委员长中,行使表决权,完善公
司内部治理。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 本年度召开股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名       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兰田 3                  3             3        0        0        否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
况后,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过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该进行
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4 年,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未来三年(即 2014-2016
年度)的预期利润分红作出了安排,未来三年,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股利将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四十;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
合实际经营状况,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
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的履行信息披露。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本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各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将会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有限公司章程》、《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公平履
行信息披露工作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
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兰田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