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形控股”)持有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575,53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08%;实控人徐俭芬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71,3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实控人郑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04,88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成形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07,3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徐俭芬拟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368,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郑 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9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本次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减持 15,366,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处理。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26,460,000 宁 波 成 形 控 股 有 5% 以 上 第 一 股 98,575,532 32.08% 限公司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72,115,532 股 IPO 前取得:4,600,000 股 5% 以 上 非 第 徐俭芬 17,671,360 5.75% 其他方式取得:13,071,360 一大股东 股 IPO 前取得:3,151,000 股 郑功 5%以下股东 12,104,882 3.94% 其他方式取得:8,953,882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98,575,532 32.08%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19,592,160 6.38%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郑良才 17,671,360 5.75% 实际控制人之一 徐俭芬 17,671,360 5.75% 实际控制人之一 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17,287,200 5.63%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郑功 12,104,882 3.94% 实际控制人之一 合计 182,902,494 59.53%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宁波成形控股有 3,073,204 1% 2021/6/3~ 5.36-6.05 2021 年 5 月 12 限公司 2021/7/19 日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因 区间 宁波成形控股有 固定:307,328 固 定 : 2021/8/31 按 市 IPO 前取得、 进行资产管 协议转让减持,固 限公司 股 0.1% ~ 场 价 资本公积转 理 定:307,328 股 2021/12/1 格 增股本所得 徐俭芬 固 定 : 固 定 : 2021/8/31 按 市 IPO 前取得、 进行资产管 协议转让减持,固 13,368,768 股 4.35% ~ 场 价 资本公积转 理 定 : 13,368,768 2021/12/1 格 增股本所得 股 郑功 固 定 : 固 定 : 2021/8/31 按 市 IPO 前取得、 进行资产管 协议转让减持,固 1,690,304 股 0.55% ~ 场 价 资本公积转 理 定:1,690,304 股 2021/12/1 格 增股本所得 1、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上述 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3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承诺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1)锁定期届满(包括 或有的延 长锁定期);(2)如发生承诺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承诺人已 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条件达成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上一 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在减持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上述 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所 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 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签约后尚需 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4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广大投资和 精微投资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