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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2021-09-0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宁波精达

股票代码:                 603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徐俭芬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郑功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精达”)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宁波精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3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徐俭芬、郑功

                                 郑良才、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精微投资有限
一致行动人                 指
                                 公司

宁波精达、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形控股                   指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广达投资                   指    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精微投资                   指    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徐俭芬、郑功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万全盈 11
受让方                     指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方和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万全盈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关于宁波
                                 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11 号私募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证券投资基金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宁波精达 15,366,400
                                 股股份(占宁波精达股份总额的 5.00%)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法定代表人:郑良才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5774371270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1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实业投资咨询;实业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情况说明
               郑良才                   75%                 法定代表人
                 郑功                   25%                     自然人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郑良才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郑慧珍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徐俭芬          女         经理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徐俭芬
                                       5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0319**********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郑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20319**********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已发行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宁波精达股份,
由受让方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
该等股份进行资产管理。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宁波精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如下减持计划:
    广达投资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 IPO 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921,984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精微投资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IPO 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829,78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郑功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IPO 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转增的公司股票不
超过 1,321,51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
减持实施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达投资、精微投资、郑功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
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广达投资、精微投资、郑功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
    于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及时披露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种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情况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98,575,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98,268,2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98%。

    徐俭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67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02,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0%。

    郑功: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
持有 12,104,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0,414,578,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

    另外,本次权益变动前,郑功通过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643,883 股(占成形控股股本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8.02%;本次权益变
动后,郑功通过成形控股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567,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

    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宁波精达权益变动的具
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宁波成形控
                98,575,532         32.08%    98,268,204           31.98%
 股有限公司
    徐俭芬      17,671,360         5.75%       4,302,592           1.40%
     郑功       12,104,882         3.94%     10,414,578            3.39%
    郑良才      17,671,360         5.75%     17,671,360            5.75%
 宁波广达投
                19,592,160         6.38%     19,592,160            6.38%
 资有限公司
 宁波精微投
                17,287,200         5.63%     17,287,200            5.63%
 资有限公司

                                      8
   合计          182,902,494         59.53%      167,536,094   54.53%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产权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9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宁波精达股份 5%的股份,
共计 15,366,400 股。其中成形控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07,32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徐俭芬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368,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郑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9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若
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体

    转让方: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徐俭芬、郑功

    受让方: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万全盈 1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截至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成形控股持有宁波精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575,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8%;转让方徐俭芬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17,67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转让方郑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2,104,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成形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307,3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徐俭芬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368,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郑功拟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9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三方共
将其所持有的“宁波精达”15,36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 5.00%的股份转
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格和支付

    1. 股份转让价格




                                  10
    根据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15,366,400 股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给受让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
受让方将取得上市公司的 15,366,400 股股份。

    作为受让方按照协议条款及条件受让协议股份的对价,双方同意,本次协议
股份转让的价格参考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确定,具
体价格为 5.60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86,051,840.00 元。

    2.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股份转让价款分二期支付:①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的第一期股份转让价
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后 9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 50%款项,具体
金额为人民币 860,518.40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零伍佰壹拾捌元肆角整)
支付至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账户;②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过户
手 续 完 成 后 5 个交易 日 内 , 受 让方 应 将剩 余 50% 款 项 ,具 体金 额 人 民 币
860,518.40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零伍佰壹拾捌元肆角整)支付至宁波成
形控股有限公司账户。
    ②徐俭芬的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后 90 个工作
日内,受让方支付 50%款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 37,432,550.40 元(大写:人民
币叁仟柒佰肆拾叁万贰仟伍佰伍拾元肆角整)支付至徐俭芬账户;②第二期股份
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 5 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将剩余 50%款
项,具体金额人民币 37,432,550.4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肆拾叁万贰仟伍
佰伍拾元肆角整)支付至徐俭芬账户。
    ②郑功的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后 90 个工作日
内,受让方支付 50%款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 4,732,851.2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佰柒拾叁万贰仟捌佰伍拾壹元贰角整)支付至郑功账户;②第二期股份转让价
款: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 5 个交易日内,受让应将剩余 50%款项,具体
金额人民币 4,732,851.2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贰仟捌佰伍拾壹元贰
角整)支付至郑功账户。

    (四)股份的交割

    转让方应于受让方支付完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后的十个交易日内配合受让方


                                        11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所需申报文件,并于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
认文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本次协议转让
过户文件。
    如双方未能在受让方支付完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完成本
次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退回已付的股份转让价款
(不计算利息)或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本次股份转让。如届时受让方要求转让方
退回已付的股份转让款但转让方未及时退回的,则转让方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
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五)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1、一致行动人协议

    为保障“宁波精达”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决策的效率,受让方拟在
股东大会中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一致行动”。为此,经友好协商,
就双方在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
    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受让方保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
议表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上,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一致行
动,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
券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并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共同委派、选定董事或监事;
    (9)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10)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中的其它职权。
    除非转让方的意见明显违法或损害公司的利益,受让方承诺在上市公司各
事项上与转让方的意见保持一致,并以转让方的意见为准采取一致行动,作出
与转让方相同的表决。
    第二条 表决权委托
    2.1 表决权委托是指受让方就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不可撤销地委托郑良才行
使其所持股权的表决权。
    2.2 受让方就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与转让方保持一致的意见,因此针对具体
表决事项,受让方将不再出具具体的《表决权委托书》。
    2.3 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受让方书面要求,表决权委托可提前终止:
    (1)转让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
    (2)转让方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乙方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第四条 协议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变动的持有上市公司
15,366,400 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情况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间(元/股)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    集中竞价   3,073,204      1%       2021/6/3-     5.36-6.05
公司                                                   2021/7/19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 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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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
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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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地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1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良才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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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俭芬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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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功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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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宁波
                   司

股票简称           宁波精达                         股票代码         603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徐俭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宁波
名称               芬、郑功                         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减少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多选)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A股               98,575,532         32.08%
披露前拥有权益      徐俭芬                      A股               17,671,360         5.75%
的股份数量及占      郑功                        A股               12,104,882         3.94%
上市公司已发行     另外,郑功通过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643,883 股(占
股份比例           成形控股股本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8.02%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A股            98,268,204    3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俭芬                     A股             4,302,592     1.40%
拥有权益的股份       郑功                       A股            10,414,578     3.39%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另外,郑功通过成形控股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567,05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21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2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良才




                                                      2021 年 9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俭芬



                                                      2021 年 9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功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