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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2023-01-30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23,175,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微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37,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7%。
       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
       到股东广达投资和精微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广达投资减持股份数量 1,130,000 股,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精微投资减持股份数量 970,000 股, 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    24,305,364      5.55% IPO 前取得:5,100,000 股
                                            1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9,205,364 股
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21,407,380       4.89% IPO 前取得:4,5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16,907,38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因
  第一组     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24,305,364         5.55% 5%以上大股东控制的
                                                                              企业
             郑良才                               24,739,904         5.65% 5%以上大股东
             徐俭芬                                1,721,149         0.39% 5%以上大股东关联人
             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21,407,380         4.89% 5%以上大股东控制的
                                                                              企业
             郑功                                 12,730,309         2.91% 5%以上大股东关联人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             21,512,960         4.91% 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公司-银万全盈 1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106,417,066        24.30%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宁波广达投资        1,130    0.26% 2023/1/1           集中竞价   8.46-8     9,623,   23,17    5.29%
  有限公司             ,000             2~             交易       .89           500   5,364

                                                    2
                                2023/1/1
                                3

宁波精微投资     970,0   0.22% 2023/1/1         集中竞价   8.46-8   8,222,   20,43   4.67%
有限公司            00          2~             交易       .77         100   7,380
                                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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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广达投资、精微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广达投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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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微投资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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