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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6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相
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郑连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振辉先生、刘勇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灵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陈灵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曲亮                      周岳江                   王勇




                                           201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