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2018-03-10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
审核意见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
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
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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