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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裕工业”)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372.70 万元,本次
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18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为 286,820,000.00 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列账户内:
                                                              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汇入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玉环 1207281929000030744           266,82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正裕工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1377380614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玉环支行
                             合   计                          286,820,000.00
      上述到位资金 287,000,000.00 元(汇入金额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中不属于
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 180,000.00 元),另减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不含税金额 1,410,377.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89,62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告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         28,088.00             27,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2,000.00
  合    计                                    30,088.00             29,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10,372.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占总投资的比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例(%)
             汽车悬 置减 震产 品生 产
  1                                      28,088.00      10,372.70          36.93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0.00             0.00
 合     计                               30,088.00      10,372.70          34.47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 号),认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正裕工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正裕工业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正裕工业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
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4、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72.70 万元。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