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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2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
作用。现就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独立董事曲亮先生、董事郑连平先生 3 人组成,
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岳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 月 28 日
 会第七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2:《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
第三届审计委员
                  2019 年 4 月 14 日   议案 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会第八次会议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4:《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议案 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
                                      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 6:《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议案 7:《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 9:《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议案 10:《关于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
                                      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4 月 20 日
 会第九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第三届审计委员                        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
 会第十次会议                         议案 2:《公司 2019 年 1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的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2019 年 8 月 26 日
会第十一次会议                        议案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4:《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2019 年 9 月 2 日
会第十二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 1:《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 2:《公司 2019 年 3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19 年 10 月 24 日
会第十三次会议                         总结的议案》;

                                       议案 3:《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慎核查,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所”)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从聘任以来始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且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及董事会的要求,对公司提交
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天健所提交的 2018 年度年审及内控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
并与会计师就进场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和安排,要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年度财报的编制与审计工作,确保在约
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后,委员们再次对
其出具的报告进行审议,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初审意见表示认可。委员们认为经
天健所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审部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
为:内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能够更好的有效沟
通,我们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督促各方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
构的工作,合理安排协调好相关的事宜,使得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审计效率。
    (四)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19 年内,审
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
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的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
内控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年度预决算情况、担保情况等财务报告;并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各定期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公司不存在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
    (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展,我们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专户
的资金支取、使用情况,并审核了相关的凭证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和管理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
的职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
能,在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审核公司内控制度的
科学性、监督和促进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等,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