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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
裕工业”)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
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00,0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1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85,589,622.64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 号)。
    (二)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           28,088.00            27,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2,000.00
  合    计                                   30,088.00            29,000.00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669,074.61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40,000,000.00 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30,000,000.00 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不超过 1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
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涉
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现金管理产
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
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确保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
过 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正裕工业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正裕
工业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