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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
据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
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

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
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确认为与租赁负债折现值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
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