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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裕工业: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
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由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董事、总
经理刘勇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先生、监事叶伟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上述人员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13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玉环元豪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豪贸易”)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基本情况

    刘勇先生、陈灵辉先生、叶伟明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
价格为 8.18 元/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
    本次受让股份前情况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股)     比例(%)     (股)       (%)
 刘勇      董事、总经理                             440,500       0.1980
           董事、董事会
陈灵辉                                              221,700       0.0996
               秘书
叶伟明        监事                                       264,300         0.1188
 合计                                                    926,500         0.4164
    注:1、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

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22,497,721 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受让股份后情况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股)       比例(%)       (股)          (%)
 刘勇    董事、总经理       440,500        0.1980
         董事、董事会
陈灵辉                      221,700        0.0996
             秘书
叶伟明        监事          264,300        0.1188
 合计                       926,500        0.4164
    注:1、本表格中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

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22,497,721 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
锁定规则,刘勇先生、陈灵辉先生、叶伟明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元
豪贸易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
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系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
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