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06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阅
读及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郑念辉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
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郑念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
二、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筠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认为,王筠女
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王筠女士已同意接受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董事会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王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周岳江、姚景元、余显财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