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
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工业”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正裕工业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正裕工业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9,000.00 万元,共计募
集资金 29,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558.96
项目投入 B1 23,767.4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3.2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5,015.15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41
项目投入 D1=B1+C1 28,782.6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3.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芜湖安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湾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芜湖安博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2021 年 8
月自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资金 5,500.00 万元、2,0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3,7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自募集资金银行
专户转出资金 3,7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裕工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8,558.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15.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82.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变更项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预定可使用 现的效益 到预计
项目 目(含部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生重大变
总额 (1) (2) (4)=(2)/(1) 状态日期 [注 2] 效益
分变更) (3)=(2)-(1) 化
汽车悬置
未作分期承
减震产品 否 26,558.96 26,558.96 5,015.15 26,782.64 223.68 100.84 2022 年 11 月 -1,525.08 否 否
诺
生产项目
补充流动 未作分期承
否 2,000.00 2,000.00 - 2,000.00 不适用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项目 诺
合 计 - 28,558.96 28,558.96 - 5,015.15 28,782.64 - - - - - -
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由于实施期间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项目投资的推进受到一定的影响;另公司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前期的设备选型上较为审
慎,而后期的智能化设备安装调试及模具研发设计调整周期延长,从而导致整体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公司于 20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完成期由原计划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2、使用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700.00 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 141.0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8.96 万元
[注 2]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于 2022 年 1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期实现净利润-1,525.08 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项目初步投产汽车悬置减震产品销售订单
较少,产能利用率较低,固定成本较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