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越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214.1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关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
立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约定金额限定范围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完以约定金额为上
限的募投项目建设款之后,公司将不再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其他募投项目建设
款项。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控制合同履
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约定金额范围
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 缪兰娟 赵英敏 李旺荣 胡弘波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