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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30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
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
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孙剑华先
生、王伟良先生、韩明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赵英敏女士、缪兰娟女士、李旺
荣先生、胡弘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赵英敏、缪兰娟、李旺荣、胡弘波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