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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剑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越剑智能”)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16 元/股。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6,32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106.89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21.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
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
天健验字〔202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
                                   投资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智能纺机生产基    69,717.79      64,024.22            10,345.69    2018-330603-35-03-
 地及研究院建设                                               053963-000
 项目
 年产 500 台智能                                              2018-330603-35-03-
                   12,000.00    8,296.89           5,322.45
 验布机项目                                                   084868-000
 营销网络建设项                                               2018-330603-35-03-
                   10,900.00    5,900.00             18.76
 目                                                           076281-000
  合 计            92,617.79   78,221.11          15,686.90

    注:上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系“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该项
目拟建设自动验布机研发和生产车间,以生产为公司纺机机械配套的自动验布机
为主。该项目原选址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村,公司已取得相关项目建设
用地土地使用权(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 0039302 号和浙(2018)
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 0039303 号)。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 12,000 万元。
项目建设期 3 年,预计 2022 年 1 月投产运营。
    因政府规划拆迁等原因,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绍兴市柯桥
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贤区块,公司已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用地预约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上述地块。
上述募投项目所涉新地块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公司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土
地出让协议,土地最终面积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募投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使用现
有厂房及设备开展验布机项目的研发并进行试生产。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上述募
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村
变更至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贤区块,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相应土地
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
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1、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规
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浙商证券对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
议。”

   六、公告上网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二)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