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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剑智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
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 4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赵英敏女士、缪兰娟女士、李旺荣
先生和胡弘波先生,均为各自领域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履职经历。
2020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均获得连任。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1、赵英敏女士,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辽宁丹东市工商银行元宝支行经营科副科长、上海沪银会计
师事务所经理、上海三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上海九洲(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三佳建
设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缪兰娟女士,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之江饭店主板会计、浙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浙江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李旺荣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律师,历任绍兴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绍兴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龙
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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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胡弘波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省纺织机械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国家水电部杭州钻探
机械厂工程师、浙江省纺织机械器械工业公司技术部常务副主任、浙江省纺织机械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总工程师,现任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为推进董事会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股东大会


 赵英敏   10           -              -         4             -            4

 缪兰娟   10           -              -         4             1            4

 李旺荣   10           -              2         -             1            4

 胡弘波   10           -              2         -             -            4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各类现场会议的机会,在公司现场进行考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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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
基于各自的专业背景,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积极推
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度,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
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内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 2017 年至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
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
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主管部门限定的价格执行
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
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110 万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我们审议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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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经我们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3 份定期报告及 38 份临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的信
息披露业务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各项承诺,
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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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们
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加现场调研,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赵英敏、缪兰娟、李旺荣、胡弘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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