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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剑智能: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2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

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缪兰娟、独立董事赵英敏及董事韩明海,其中召集人

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缪兰娟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相关议案,

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报》、《2019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开展监

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在外部机构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及时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

提出了专业的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公司内部审计

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

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

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

准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

将继续根据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

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