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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剑智能: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征用拆迁土地房屋情况: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高泽居阳嘉龙村房屋土地,拆迁补
偿款合计 386,810,533 元。
     本次拆迁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拆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拆迁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领导小组绍柯拆任【2016】40 号任
务书,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齐贤街道”)实施高泽居阳嘉
龙村旧村改造项目拆迁,需征用拆迁公司相应房屋及附属物。本次拆迁协议涉及
阳嘉龙地块、勤俭地块、建丰地块,公司已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详
细介绍相关地块及协议签署情况。根据相关规划及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与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齐贤街道就上述地块的拆迁补偿相
关事宜签订了正式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本次拆迁事项并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拆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拆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拆迁标的基本情况

     被征用拆迁土地、房屋座落于柯桥区齐贤街道阳嘉龙社区。涉及的土地使用

权证号:绍兴县国用(2007)第 12-52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6,332 平方米;绍兴

县国用(2009)第 12-261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8,962.6 平方米;绍兴县国用(2007)

第 12-115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28,696 平方米;绍兴县国用(2009)第 12-241 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26,961.2 平方米;绍兴县国用(2009)第 12-242 号,土地使用

权面积 21,169.8 平方米;绍兴县国用(2007)第 12-56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7,573

平方米;绍兴县国用(2007)第 12-54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7,698 平方米;绍兴

县国用(2007)第 12-55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4,254 平方米;涉及的房产权证号:

绍房权证齐贤字第 01676 号、02620 号、01677 号、02775 号、02774 号、01674

号、00010 号、00011 号;房权证登记面积合计 79,862.59 平方米。本次拆迁总建

筑面积 139,344.41 平方米;确权国有出让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124,689.56

平方米;确权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811.96 平方米;集体土地确权面

积 5,656.18 平方米;结构价补偿建筑面积 113,842.89 平方米。

     三、拆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业主单位: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拆迁人: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           (甲方)
     被拆迁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二)拆迁房屋补偿款
     款项内容包括被拆迁房屋结算合计人民币 354,807,645 元;搬迁等补偿费用
合 计 人 民 币 32,002,888 元 ; 两 项 合 计 由 甲 方 支 付 给 乙 方 补 偿 款 为 人 民 币
386,810,533 元。
   (三)拆迁补偿款付款方式
     甲方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就勤俭地块签约事项支付乙方人民币 19,116,255
元;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需再支付给乙方 10,000 万元,余款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
间内房屋腾空并移交给甲方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拆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柯桥区拆迁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阳嘉
龙地块系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场所,承接公司本次拆迁区块产能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越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已投入使用,具备承接能力。截止目前,公司已
完成部分车间的搬迁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排产计划陆续开展其他车间的搬迁工
作,相关部门不会因拆迁安排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有效的应
对措施,保证搬迁期间客户订单的正常生产。本次拆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将本次拆迁事项收到的补偿款计
入“专项应付款”,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原则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递延收益
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将计入资本公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计本次拆迁
事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损益约为 277.29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具体会计处
理及相应财务数据最终将以经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