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经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
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作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意见
    王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何筱娜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候选人已书面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对上述人员的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意见
    胡晓红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全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查李全兴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并且
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全兴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主营业务
发展需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整合市场资源,加快
业务推进,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柏和____________________




谢 娜____________________




王 曦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