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0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推选的
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根据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等情况,我们认为新任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调整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名单,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
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廖良汉 谢 娜 何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