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江苏华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金统筹管理,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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