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2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尚林创意装饰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

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依据施工图纸及工艺要求、

可比工程合同和报价及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潘锦海先生回避了

对此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邵   宇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