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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08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7-00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独立董事邵宇委托独立董事邓峰代为出席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
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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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合并
报表利润总额 115,309,909.4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610,080.49
元;母公司利润总额 21,748,345.61 元,实现净利润 18,215,355.12 元。依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821,535.51 元,
2016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393,819.6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769,674.66 元,2015 年度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则 2016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260,163,494.27 元。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公司 2016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0.81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9,44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租赁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地产投
资建设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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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计划于 2018 年开业运营,项目投资建设总额预计为 28,615 万元主要用于设
备购置及装修装饰工程,该项目目前处于项目设计、筹备阶段。2、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和两家全资子公司共出资 18,000
万元,与两家合伙企业共同设立乌鲁木齐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工商行
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3、公司与宁波杉杉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
立乌鲁木齐杉杉汇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
为准),本公司拟出资 12,000 万元,进行奥特莱斯项目开发运营事宜。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乌鲁木齐北京路持有的部分房产、土地作为抵押物,向华夏银行
乌鲁木齐分行申请 1.5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和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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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建设、置换其他银行贷款等项目),期限为 3 年。本次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包
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定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定向捐
赠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009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锦海、马丽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市分公司租赁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业房产
投资建设喀什东路超市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市分公司租赁新疆乐天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商业房产投资建设喀什东路超市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锦海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1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锦海、马丽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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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1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1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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