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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4-08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6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6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汤洋 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
1989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乌鲁木齐县审计局干部;1998 年 12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新疆华光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2003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
任新疆瑞新会计师事务所董事;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新疆华盛资产
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新疆中同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新疆
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宇 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讲师。1994 年至 1998 年,先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组织部任职;1998
年至 2011 年,在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并先后在新疆文博律师事务所、北
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现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担任兼职律
师;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11 月任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
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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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邓峰 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1995 年至 2002 年,任教于新疆大学;2002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金新信
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4 年起,先后任新疆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副院长、院长、人口研究所所长,现任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08
年至今,任新疆经济学会秘书长;2008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新疆天康畜
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分为以现场方式和现场与通讯方式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邵宇、汤洋、邓峰全部亲自出席了 10 次会议。

    2016 年除召开上述董事会,公司还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5 次,独立董事汤洋出席了全部 6 次会议,独立董事邵宇、邓峰出席了其中的 5
次会议。

    年度内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邵宇、汤洋、邓峰分别出席了各自担任委员的全部专
业委员会会议。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经深入、审慎地讨论和审议后,我们对历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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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
间到公司现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
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
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
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
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参加了
公司组织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履职及持股、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法规培训、
2016 年 11 月参加了新疆证监局的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6 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做到了会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会后关注落实,
对决策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
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就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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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就 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分
别发表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的提名、推荐、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聘任郭安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赵庆女士、薛意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就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暂缓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暂缓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
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董事会关于暂缓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
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合理有效。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做出的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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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本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公司上市后共发布
38 份临时公告和相关定期报告。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回
复交易所平台的投资者提问,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
渠道畅通,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
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多次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交流
沟通,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
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
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并组织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
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在董事
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公司暂缓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供
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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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 年,我们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通过现场考察、
通讯访谈、材料审议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工
作,诚信履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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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邵   宇                  汤   洋                  邓   峰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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