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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5-1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邵宇、汤洋、邓峰现就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总监的提名、推荐、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审阅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高玉杰女士的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
我们同意聘任高玉杰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   洋                   邵   宇                  邓   峰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