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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7-12-07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7-05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6 日,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通知,近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
股 1,500,000 股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具体情况
    潘锦海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13,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
2016-038 号公告。
    近日,潘锦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1,5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63%)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
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本次质押为
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 149,747,55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62.39%,此次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 61,93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 41.36%,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


    三、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
                                     1
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
出现平仓预警,潘锦海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质押事
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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