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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8-00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8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董事长潘锦海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
期限一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借款利
率拟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20%执行(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以乌鲁木齐市中山路 288 号 1 栋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
司(共 9 个房产证,房产总建筑面积为 20008.33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2468.03
平方米)进行抵押,向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利率拟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20%执行(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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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意公司以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路西部国际超市小区 18 栋 1、3、4 层部
分商业房产(共 135 个房产证,房产总建筑面积为 5139.07 平方米)进行抵押,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路支行申请三年期借款人民币 1 亿元(其中:流动
资金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经营性物业借款人民币 7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利率拟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20%执行(最终借款期限和利率以签订合同为
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

    1、设立配套中心,负责公司配套品项的招商工作。

    2、原餐饮配套中心变更为餐饮中心,负责公司餐饮品项的招商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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