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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 2018-050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
         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
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 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 变更日期

    公司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
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及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汇嘉时代《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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