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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9-01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汇嘉时代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金转贷给关联方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转
贷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提交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汇嘉小贷存在客户贷款
转贷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2018 年至 2019 年 3 月,汇嘉小贷累计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转贷出 18 笔款项,资金合计 2.05 亿元。请公司逐笔列示转贷合同的资金
出借方,并说明是否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公告披露,上述资金借出时,由汇嘉小贷的客户签署借款合同,履行了
汇嘉小贷内部必要的合同审批及付款审批流程。请公司核实并说明:(1)签署
借款合同时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程序,是否在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评价
合同对象的适格性;(2)汇嘉小贷是否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及资金管理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3)请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问题。请保荐机构和
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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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汇嘉小贷成立于 2018 年 3 月,注册资本 3 亿元,成立的目的主要是为
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请公司补充披露:(1)汇嘉小贷自成立以来的放款金额、
当前放款余额、客户数量及其中供应商客户的数量;(2)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份汇嘉小贷前十大贷款客户名称、贷款金额、发放贷款时间、归还时间;(3)
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转贷金额占汇嘉小贷所有贷款的比例;(4)结合上
述信息,说明汇嘉小贷是否主要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请保荐机构
发表意见。
    四、公告披露,公司经自查发现上述转贷事项。转贷资金流向公司实际控制
人潘锦海及其关联方,潘锦海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和汇嘉小贷的董事长。请公司核
实并披露:(1)本次资金转贷相关事项的责任人,并说明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
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
责。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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